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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「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」(青年申請證照/就業獎勵金)

勞動部「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」(青年申請證照/就業獎勵金)

說明:勞動部為鼓勵青年學習專業技能,取得政府推動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,以因應專業人力需求,特訂定本計畫。

重點節錄

★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十五歲至二十九歲之青年,且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以後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(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一覽表請參考附件檔案)。

★青年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後,得申請證照獎勵金;其額度如下: 
(一)甲級:新臺幣2萬元。 
(二)乙級:新臺幣1萬元。 
(三)丙級或單一級:新臺幣5000元。 
證照獎勵金每人最多發給3次,同一級別以發給1次為限;丙級及單一級視為同一級別。 

★青年於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之日起一年內,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,得申請就業獎勵金: 
(一)從事重點產業對應行業之工作。 
(二)連續9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。 
(三)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。 

★就業獎勵金之發給基準如下: 

(一)甲級:新臺幣2萬元。 
(二)乙級:新臺幣1萬元。 
(三)丙級或單一級:新臺幣5000元。

★青年申請證照/就業獎勵金,應自技術士證所載製發日期起九十日內/連續九十日受僱於同一雇主之日起九十日內,檢附相關文件,向技檢中心提出。